在國中時,國文老師說一個人寫的字可以反應一個人的個性。字大的人,個性比較開朗不拘小節;字小的人,比較會計較或是比較放不開心。那時的我,並不是那麼的了解。等隨著時間流逝和年齡增長,發現還真得是有那麼一點關聯,尤其是在男女方面。

傳統的刻板印象就是男的都比較豪氣,女的都比較小家子氣會計較。可是在成長歲月中認識的異性中發現,其實比女人會計較的男人也還真的不少。而也那麼湊巧的是,這些會計較的男性們寫的字也都是小小的,甚至比平常女性朋友們寫的字還要小。

出國後也會看看寫英文的和寫中文的有什麼不一樣!後來才發現,在國外,英文寫的小的男的(像螞蟻般)也還真的不少。而很不好意思的是,這些我剛好認識的男性朋友們,他們的個性也真的比較婆婆媽媽、碎碎唸的程度還真的不會小於我這個女人。反觀自己寫的英文字,有人覺得很像小孩子,因為字都方方正正的;如果真的反應個性的話,我想在某部份的我就是會太剛正,會想要知道答案。如果不讓我知道答案的話,我會很煩悶。

有次去應徵一份工作時,老闆要我做一份筆試。我在想,”天啦!文法千萬不要錯太多,要不然就太丟臉了!”。結果,在寫完後,老闆才說,這份筆試他並不在乎應試者寫的是什麼,他看的是這個人的寫字方式。他說,一個人如果在寫一段話時,字愈寫愈高,代表這個人是個有上進心的人;反之,這個人就是沒有進取心。他說,這是他年輕時在日本花時間去學的!

我並不知道他這個理論有沒有道理,不過我一個朋友倒是不相信就是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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