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飯時間,半小時的新聞,呈現的全是台灣根本教肓的失敗。

1. 21歲酒駕,先撞車逃逸,再撞車致火燒車二人死亡。酒駕,就不該開車,是基本也是必須常識;更何況他的爸爸還是當地警局的巡佐,這不是應該是耳提面命的事嗎?還是就因為爸爸的職業,所以更可以無視法規,反正出事應該就會有人來擔,天塌下來都不用管?

2. 19歲無照駕駛,撞停已停車等紅綠燈燈機車,不道歉,還PO文嗆聲說”不知道我趕時間,還擋路”,警察盤問也不配合。19歲怎麼有能力買車?如果真的是自己買的,買時不用駕照證明嗎?如果是父母買的,女兒沒駕照為什麼可以買給她,買就算了,為什麼還讓她上路?是要她撞死人還是自己出意外才來後悔呢?還是到時依然把矛頭指向別人,都是他們的錯,不是我們?

3. 觀光工廠員工爆走,因為顧客不滿意試吃品太小塊而酸她,還有丟牙籤,覺得委屈而爆走開罵。廠商沒有義務要提供試吃,試吃是服務,每一塊都是成本,可以免錢吃到東西就該感恩,怎麼可以污辱工作人員?而廠商卻也認為員工情緒管理不佳,要再訓練?為什麼不是教育客人要有常識和禮貌呢?原來我們的奧客是如此來。

4. 大考停電,家長抗議要加分。是小孩都不耐操了嗎?還是真的怕小孩輸了第一志願?小孩的無知和無理,也都是從父母學來的。看父母無尺度無形象的去抗議,成長後的小孩,也就做一樣的事,反正會吵的就有糖吃。

5. Costo的員工依公司規定檢查客人的會員卡,發現客人照片不同,然後要客人去重照;雖然客人是因為化療造成頭髮掉光而成不同,也提供第二證件做輔助說明,但還是被此員工要求去重照,所以憤憤不平。但是員工有錯嗎?他只是遵守公司規定而已不是嗎?為什麼守規定的要被罵?那以後是不是不要守規定才不會有麻煩?當然規定之下也有通融人情之處,只是有些人比較直而已,有必要對真的守規定的人那麼追殺和漫罵嗎?

半小時而已,就五則這種新聞,真的感慨,我們的根本教育,到底怎麼了?

當我們在罵這個國家和社會時,到底這些是誰造成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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